第一步驟:深思熟慮
先評估:
一、雙方的財務狀況,自己能不能在資產方面獲得更大保障?
二、自己是否符合判決離婚十大要件中的任一項,目前掌握多少有利證據?
一、雙方的財務狀況,自己能不能在資產方面獲得更大保障?
二、自己是否符合判決離婚十大要件中的任一項,目前掌握多少有利證據?
第二步驟:離婚協議
協議內容建議包括:
一、子女監護權
二、子女探視權
三、子女扶養費
四、財產
五、保證人等責任
六、住所
七、家中物品分配
一、子女監護權
二、子女探視權
三、子女扶養費
四、財產
五、保證人等責任
六、住所
七、家中物品分配
第三步驟:判決離婚
當雙方無法對離婚條件達成共識,或一方根本不肯離婚,就要上法院訴請離婚了。